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0日,由慈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慈利县交警大队等单位和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就县城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联合检查。

“违规销售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规电动自行车的,就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

每到一个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执法人员都详细向经营者宣传了张家界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开展违规电动自行车产品检查的交办通知》(年第2号)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商家不得私自采购、改装、销售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规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慈利县自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专项行动以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86家,未发现违规销售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规电动自行车。

来源:慈利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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