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慈利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单位的违法建设进行了自主拆除,让长期被占用的公用通道恢复了原貌。
此次拆除的违法建设是位于县自然资源局内的两处钢架棚,违法面积达.68平方米。在收到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违法建设集中整治通告后,县自然资源局作为慈利县整治违法建设城市工作组的牵头单位,身先垂范,率先对本单位的违法建设进行自主拆除。
据了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两代表一委员”、公职人员自查自报违法建设处,.28㎡,将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整改任务。
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舒兆佑:“下一步,我们城市工作组,将对全县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示范点所涉及的违法建设,按照慈利县违法建设分类处理办法,依法整治到位。”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蒋林
编辑:王杨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13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