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聘请翼城县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公告为切实维护我县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安全,更好服务广大参保人员,加快推进医疗保障事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按照《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翼城县医疗保障局决定向社会公开聘请翼城县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聘请方式和数量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名社会监督员。二、报名时间年4月13日至年4月20日三、报名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二)坚持原则,诚信公道,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支持我县医疗保障事业,愿意无偿参加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四)自愿接受医疗保障部门指导,自愿参加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职责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五)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从业者及社区工作者优先考虑;(六)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四、主要工作职责翼城县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受翼城县医疗保障局聘请,主要行使以下工作职责:(一)宣传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等相关知识;(二)对医疗保障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保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三)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等进行监督;(四)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行为;(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六)参与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其他社会监督活动;(七)受邀参加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八)听取医疗保障部门及其经办机构关于医保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五、报名方式有意报名者,可通过“今日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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