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服务,预防和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县气象局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管理的通知》。《通知》主要对以下四个方面做了明确要求:一是明确了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工作由住建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由气象部门负责;二是要求强化建设工程防雷监管,在行政审批方面要两部门要各司其职,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三是将防雷装置的监督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并同步验收;四是将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考核范畴。住建、气象两部门还将建立协调会议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在防雷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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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慈利县气象局王宇

编辑:邓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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