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HBNYGC-GZ--)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张家界市永定区阳湖坪街道新园区社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张家界市慈利县垃圾填埋场新鲜生活垃圾装卸、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阳湖坪街道新园区社区
2.2项目规模:2*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
2.3服务期限:12个月
2.4招标范围:张家界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阳湖坪街道新园区,新鲜生活垃圾运输起点为张家界市慈利县廖家湾垃圾填埋场,距离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约为84公里,其中高速部分约73公里,运输车辆需走高速;运输之前需进行道路平整(约米)及铺设路基板(长度约米),新鲜生活垃圾运输量平均约为吨/日,投标人须将慈利县环卫部门每日收运至填埋场的新鲜生活垃圾开挖、运输至招标人垃圾仓内。投标人负责挖运过程中一切费用,包含不限于机械及车辆的租赁、人工、油费、过路费、保险、覆膜、机械维护、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费、及相关工作范围内的风险等的一切费用。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方面等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自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垃圾运输或类似已完成的合同业绩(合同、验收证明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验收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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